應聘時隱瞞被廉署查 教師欺詐罪成 廉署要求不得披露 官指可選擇不簽約

【明報專訊】一名路德會啟聾學校男助理教師,向校方隱瞞正被廉署調查及檢控。他否認3項欺詐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稱,即使廉署要求被告不得向任何人披露受查,被告簽署教師合約時,明知不能履行卻仍然同意聲明,唯一意圖是向校方隱瞞以獲聘請,裁定3項欺詐罪名成立,押後至9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和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批准被告保釋外出,但強調有可能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