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代國企總經理持股 商人脫洗錢罪

【明報專訊】煙草國企「川渝中煙」前總經理吳應祿涉要求新加坡商人陳金水代他持有內地公司的股份,股份被指是吳透過受賄購入,其後股份被回購時,陳涉嫌以香港的銀行帳戶處理相關的逾4億元人民幣。陳被控一項洗黑錢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暫代區院)裁決。暫委法官李志豪指出,陳辯稱無代吳持股,涉案股份是陳自行購入作投資,案中款項為陳的個人資產,法庭認為陳已詳細解釋款項去向,因此無法排除他所言可能屬實,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