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倘失能 擬賦權政府委任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就《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建議公布諮詢文件,建議當管委會不能正常運作,可賦予主管當局更多權力介入,包括委任「指明人士」 代為召開業主大會。律師兼立法會前議員江玉歡關注如涉及開會混亂或爭拗,民政處有否足夠能力判斷委任誰人開會,而因此衍生的決策失當,責任由誰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