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少年因廁格內寫「光時」口號判感化令 成新煽動罪獲判非監禁首案

患有自閉症的一名大專生,去年三度在尖沙咀中港城男廁內,寫下被香港法院裁定具有煽動意圖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簡稱「光時」)等字句,被裁定煽動罪名成立,被判接受監管和輔導的感化令,毋須監禁。這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23條)實施後,首宗煽動罪罪成但被判非監禁式刑罰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