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首度可授權民間公司,參與打擊境外網路犯罪集團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週三(8/12) 簽署總統備忘錄 ,建立一項新的網路行動計畫,首度以正式制度授權經審核的美國民間公司,在聯邦政府指揮及監督下,對境外網路犯罪集團執行監控甚至攻擊行動。

此一政策源自於川普今年3月簽署的《Combating Cybercrime, Fraud, and Predatory Schemes Against American Citizens》行政命令(EO 14390),要求聯邦政府加強打擊危害美國人的跨國網路犯罪。此次備忘錄則進一步納入民間企業的技術與執行能力。

依照備忘錄,民間公司可執行兩類任務。第一類是網路監控行動(Cyber Surveillance Operations),可潛入犯罪集團系統秘密蒐集情報;第二類是網路效果行動(Cyber Effects Operations),可進一步操控、幹擾、阻斷、降低效能或摧毀資訊系統、網路及相關基礎設施。

這項計畫由國家協調中心(National Coordination Center,NCC)管理,司法部與國土安全部共同監督。參與公司須經政府審核,除了大型企業,也開放具備專門能力的小型業者加入;每次行動均須事先提出方案,取得政府書面核准後才能執行。司法部與國土安全部還可要求業者提供至少100萬美元的保證金或託管款,若違反合約規定可能遭到沒收。

計畫僅鎖定危害美國政府、公民或利益的境外網路犯罪組織,不包括外國政府或完全受外國政府指揮的團體。換言之,這項授權主要用於打擊境外駭客及犯罪集團,而非讓民間公司攻擊其它國家的政府系統。

資安業界認為,這代表美國正式擴大民間業者在進攻性網路行動中的角色,同時也擔憂目標辨識、法律責任及攻擊失控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