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外泄通報半年148宗 增53% 私隱專員:部分外判後不理 機構有法律「主體責任」

【明報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於今年上半年共接獲148宗資料外泄通報,較去年同期升53%。私隱專員鍾麗玲昨日稱,部分涉事機構聘請第三方外判商監察資訊系統後置諸不理,態度不正確,法律上機構有「主體責任」,包括是否觸犯《私隱條例》,強調「工作可以外判,責任不可外判」。她說,外判商更新軟體及系統的水平參差,呼籲機構盡量監察外判商表現,確保軟體及系統即時更新,並視資訊系統投資為必要成本,確保系統保安符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