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富商林建名透過遺產執行人 向畫作買家追討160萬元餘款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長子林建名的遺產執行人,上周五入稟高等法院,向畫作買家追討餘款160萬元及訟費等。入稟狀指,買家應以320萬元分四期從原告購回畫作《梅友興會圖》(四聯屏),惟買家支付首兩期後便沒有再付餘款。翻查司法機構網頁,暫未見排期聆訊日期。

原告為已故林建名的遺產執行人律師周炳朝,被告為蕭揚。入稟狀指,林建名於2021年1月8日逝世。

拖欠2期未支付涉款160萬元

根據雙方於2024年6月訂立的合約,被告應以320萬元分四期從原告購回一幅名為《梅友興會圖》(四聯屏)的畫作。被告須於前年9月、去年3月及9月、今年3月前分別支付80萬元,首兩期款項已於今年7月全額付清,惟多次催促被告後,被告仍未支付餘下兩期款項。

原告於今年7月向被告發信,要求被告於7日內向原告支付餘下的兩期款項共160萬元,惟被告仍未支付或拒絕支付款項,故入稟向被告追討餘款160萬元,以及利息及訟費。

案件編號:HCA1428/2026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