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擬擴大全港畜養牌照規管 新界及離島養牛羊也須領牌 第四季諮詢立法會

現時本港規定香港島及九龍的飼養活動需領有牌照,但新界包括離島的飼養則無需領牌。漁護署向北區區議會提交文件,建議將《規例》的領牌要求擴展至全港所有地區,有意在新界包括離島飼養牛隻、綿羊或山羊的人士,需要申領牌照和遵守《規例》有關建築物的要求、每隻動物的最低飼養空間、廢物和排泄物的處理安排,以及放牧行為等規定,署方計劃在今年第四季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以敲定建議和相關法例修訂。

考慮設「豁免許可證」供小規模飼養

文件指出,據漁護署了解,部分新界居民多年來有飼養少量山羊作休閒用途,即作寵物或協助為其土地除草等。署方初步認為若符合該署指明條件,小規模的飼養應可以融入社區,並會考慮設立「豁免許可證」和制訂指明條件,以准許符合豁免條件的人士申請飼養少量牛隻或羊隻作休閒用途。

設過渡期逐步處理其動物

此外,現時部分持有《公眾衞生(動物及鳥類)(展覽)規例》(第 139F 章)下展覽牌照的人士,亦有於其休閒農場飼養羊或牛隻,並已受有關牌照及條件監管。漁護署認為持有有效展覽牌照的人士可無需另行申請《規例》的牌照。

另外,若現時在新界包括離島飼養羊或牛隻的人士無意繼續飼養,或希望減少飼養數目以符合小規模飼養豁免的要求,漁護署考慮會以過渡安排,讓他們逐步處理其動物。漁護署會適時為飼養活動作凍結登記,容許飼養人在沒有牌照或豁免的情況下,於一段過渡期繼續飼養,但有關動物不得繼續繁育,該人士須為動物安排絕育手術。

此外,漁護署會考慮提供特別安排,容許已作凍結登記並符合資格的動物在過渡期間可以送往政府認可的屠房合法屠宰。屠宰前,相關動物須接受一定時間的獸醫健康監察,並獲註冊獸醫簽發健康證明書,以保障食物安全。

署方正就建議陸續諮詢在新界進行飼養活動的人士、相關區議會、動物福利諮詢小組及大學獸醫學系等持份者,並計劃在今年第四季諮詢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以敲定建議和相關法例修訂。

記者︰黃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