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駕車撞貨車控危駕 辯方准押後待索心理報告

【明報專訊】33歲休班警涉於去年11月駕駛一輛掛自訂車牌的私家車,失控撞向重型貨車,被控危險駕駛、違反交通燈指示,以及車牌號碼不合規格,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以索取被告心理報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不滿地反問辯方「心理報告會影響答辯?」、「唔知自己有冇犯事?」,但最終考慮過往兩次均批准控方押後為由,批准辯方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