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宣布修改歐盟地區 App Store 政策及收費結構,期望能徹底解決與歐盟委員會就《數碼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的爭議。新規定容許開發者在應用程式內加入超連結,直接引導用戶前往官方網站完成購買,新收費表將於 10 月 1 日起生效。

收費結構全面簡化
Apple 表示新規定經與歐盟委員會「緊密協調」後制定,期望能簡化收費結構,同時解決雙方在商業條款及另類分發方式上的分歧。過往按安裝次數收取的 Core Technology Fee 將被取代,改為向數碼購買收取 5% Core Technology Commission,適用於透過另類應用程式商店或網頁分發的應用程式。
至於仍使用 App Store 內購功能的應用程式,收費維持 26%;中小企計劃、Mini Apps Partner Program 及 Video Partner Program 參與者則可享 15% 優惠,自動續訂訂閱服務首年後亦適用 15% 收費。使用應用程式內另類付款方式的開發者需支付 20% 收費,Apple 計劃參與者則為 10%。
外部連結購買收費最低
最受關注的是連結至外部網站完成購買的選項,Apple 對此類應用程式收取 15% 佣金,參與 Apple 計劃的開發者僅需支付 10%。開發者可以在同一應用程式內,同時提供 App Store 內購與另類付款選項,這是 Apple 過往不容許的做法。
Apple 亦放寬經營另類應用程式商店或透過網頁分發應用程式的門檻。過往要求開發者出示由 A 級評級金融機構發出、金額 100 萬歐元(約港幣 922 萬元)的備用信用證,新規定則接受多種替代證明,包括獲風險投資機構注資、已完成財務審計,或屬政府機構、教育機構及非牟利組織。
不過開發者必須在 12 個月內維持所選付款方式不變,才可再作調整,以確保用戶體驗一致。針對兒童類別或 13 歲以下用戶使用的應用程式,將不會加入連結外部網站付款功能;而所有使用另類付款或外部連結的應用程式,若用戶未滿 18 歲,均須加入家長同意機制。
歐盟監管壓力持續加碼
歐盟委員會對 Apple 這次讓步表示歡迎,並強調會持續監察執行情況。事實上歐盟近月對科技巨企的監管力度持續增強,今年 7 月歐盟就以違反《數碼市場法》為由,向 Google 開出 8.9 億歐元(約港幣 82.06 億元)罰款,涉及搜尋服務及 Google Play 商店違規操作。相比之下,Apple 這次主動調整收費結構,某程度上被視為避免重蹈 Google 覆轍的策略性讓步。
資料來源: MacRumors 、 M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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