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與PwC達10億和解協議 恒大清盤人提司法覆核:證監會越權、避司法監督

中國恒大集團前年被香港高院頒令清盤,財務報表亦涉造假。證監會今年 4 月指,與恒大核數師羅兵咸永道香港(PwC HK)達成和解協議,對方在不承認法律責任下將預留 10 億元補償合資格的恒大少數股東。恒大清盤人質疑證監會做法涉越權,提出司法覆核。 案件周三(19 日)聆訊,恒大清盤人一方指,本案是證監會成立逾 30 年以來首次與第三方簽署和解協議,條款無公開、不受司法監督,屬史無前例。證監會一方主張有廣泛酌情權,法例沒明文禁簽訂和解協議,而法律程序仍由法庭把關。法官押後至 10 月底前頒裁決。 恒大清盤人:證監會拒提供協議文件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中國恒大集團的清盤人,由資深大律師鮑進龍代表;建議答辯人為證監會,由資深大律師石永泰代表;建議利害關係方為羅兵咸永道香港(PwC HK),由資深大律師白天賜代表。案件由原訟庭法官高浩文審理。 鮑進龍甫開庭指,就證監會與 PwC HK 達成 10 億元和解協議,清盤人一方多次向證監會索取協議副本但被拒絕。鮑指,證監會執行董事戴霖(Michael Duignan)在誓章供稱協議條款保密,惟本案牽涉公法爭議,協議內容應公開。 石永泰反駁,清盤人一方提出法律挑戰,不代表自動擁有查閱文件的權利,應以恰當手法索取文件,重申證監會合法行事。 清盤人一方:證監會應按機制向法庭申請救濟 本案源於 PwC HK 負責恒大審計工作時,被指作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2026 年 4 月,證監會宣布與 PwC HK 達成協議,由 PwC HK 預留 10 億元賠償予恒大少數股東;若 PwC HK 履行協議,證監會將不採取進一步行動。 清盤人一方鮑進龍陳詞指,本案關鍵是證監會繞過法定機制,與 PwC HK 達成和解協議,構成越權。鮑表示,證監會應按機制追究事件,例如引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213 條向高等法院申請救濟,而非私下與 PwC HK 商討和解。 鮑表示,假設法庭考慮恒大債權人、債券持有人等陳述和利益,最終按既定機制要求 PwC HK 作出同樣的賠償協議,清盤人一方亦會接受結果,「我們沒有迴避這種可能性,但一切應該遵循合法程序,由法庭獨立公正地考慮」。 ...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