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早前發生大狗咬死兩隻小狗事件,施襲的 5 歲大狗「拉里」目前由漁護署管養,並安置於署方轄下動物管理中心接受觀察。動物保護組織關注「拉里」的生死,漁護署周四(20日)晚上在 Facebook 發文表示,涉事狗隻目前得到妥善照顧。
漁護署表示,稍後會評估「拉里」的健康狀況及性情,並仔細考量各種方案,以決定合適安排。署方強調,狗隻目前不會被人道處理。

至於「拉里」的 52 歲男狗主伍瑞庭,同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兩項《危險狗隻規例》下的容受大型狗隻進入或留在公眾地方罪。案件押後至 10 月 29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3,000 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須居於報稱住址,亦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第 9 條,任何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 3 個月及罰款。
控罪指,他於今年 7 月 10 日及 8 月 17 日,容許一隻雄性混種黃色狗隻在沒有以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穩妥牽引下,進入元朗 YOHO MALL 及形點戶外廣場的公眾地方。
漁護署助理署長葉彥周三(19日)表示,如狗主決定將大狗交予政府,署方會考慮包括人道處理在內的方法;若狗主打算接回狗隻,該狗隻或會被列為「已知危險狗隻」,法庭可頒令,日後外出時必須戴上口罩,並受到更嚴格管束。
「拉里」早於今年 7 月曾在同一商場咬傷另一隻狗,當時漁護署指事件較輕微,未達「已知危險狗隻」程度,觀察後讓狗主領回。 8月 17 日,「拉里」再被指咬死兩隻小狗,狗主其後已簽署同意書,將「拉里」的管養權交予漁護署。
漁護署提醒,體重 20 公斤或以上的大型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不超過2米長的狗帶牽引,呼籲狗主妥善管束狗隻,以保障公眾安全及動物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