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賣豬仔漢上訴駁回 官:控罪可囚更久 受制區院刑期上限屬僥倖 原審判罰合適

【明報專訊】5名港人於2021至2022年遭誘騙前往東南亞,被囚禁在柬埔寨「中國城」或緬甸「KK園區」,要當地警方救援或支付贖金才獲釋。誘使港人往外地的涉案男子兩年前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判囚56個月,他其後就刑期上訴。上訴庭早前駁回上訴,昨頒判辭指出,原審法官將本案涉及人口販運及強迫勞動視為加刑因素,判刑合適,况且控罪最高可囚14年,被告刑期受制於區院判刑上限,已屬個人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