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14天無理由退貨政策,蘋果被“薅”了469200元

研究過如何購買iPhone會更合理的小夥伴肯定了解蘋果的這樣一項政策,通過渠道商銷售的iPhone產品,比如説京東等,激活之後是不支持無理由退貨的。但是,通過蘋果自有渠道購買iPhone的話,是可以在14天內無條件退貨的。當蘋果的14天無條件退貨政策被不懷好意的人利用的時候,這家公司就被“薅”了近47萬的“羊毛”。


iPhone 8 Plus

根據南山區人民法院發佈的消息,近期,南山法院對“陳某發等詐騙罪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陳某發、林某彬、陳某盛、陳某強、胡某豪、林某龍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八年至一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處五萬元到三千元不等的罰金,並責令被告人陳某發、林某彬退賠被害單位469200元。

南山法院公佈的信息顯示,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期間,被告人陳某發、林某彬等人經預謀,由林某彬召集張某浩等十五人(另案處理),分批前往某蘋果手機專營店購買iphone 8 plus型號手機。張某浩等十五人購買手機後均交給林某彬。被告人林某彬將手機轉交給被告人陳某發,被告人陳某發和胡某豪將上述手機主板拆卸。

被告人陳某發向林某龍採購蘋果手機的舊主板,林某龍明知陳某發購買廢舊蘋果手機主板系用於違法活動,仍向陳某發出售iphone 8 plus手機主板。隨後通過技術手段將手機上的原裝新主板替換成舊主板,最後利用蘋果的14天無理由退貨政策將主板替換的手機退回蘋果處,而獲得的原裝新主板則是流向市場。南山法院公佈的信息顯示,涉案的全新iPhone 8 Plus主板共計184塊,每塊價值約人民幣2550元,涉案主板貨值469200元。

2020年6月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該二審裁定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