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辦事處無成員登記冊 出版社「藍藍的天」罰1.6萬

【明報專訊】曾替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及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出書的出版社「藍藍的天」,早前被票控4項《公司條例》下罪名,包括未有將成員、董事、公司秘書及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備存於公司的註冊辦事處,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藍藍的天」代表庭上承認全部控罪,暫委裁判官鍾穎詩判罰1.6萬元。「藍藍的天」須在一個月內繳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