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面積不設上限 業主刑責倡囚兩年起

【明報專訊】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立法取締劣質劏房並推出劏房登記及認證制度,符合標準單位命名為「簡樸房」。房屋局昨透露「簡樸房」具體建議標準,料全港約11萬劏房戶中約七成單位符合標準,建議寬限期為12至24個月,當局亦計劃今年12月展開為期兩個月的諮詢,爭取明年立法,最快兩年後決定採取執法時機。特首李家超昨強調新法例應具阻嚇力,對違規劏房業主罰則應以兩年監禁為起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