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外摑罵男子 男警獲准簽保守行為

【明報專訊】52歲男警今年6月涉於黃大仙警署外與一名男子爭執,其間掌摑對方,又持續及大聲以粗言穢語喝罵對方,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遂下令被告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24個月。被告最終獲撤銷控罪,須付300元訟費。警方表示涉事男警駐守西貢分區,現被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