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與少女性交利誘不指證 兩警認妨司法囚14月

【明報專訊】兩名男警涉先後與15歲少女發生性行為,並在候訊期間以10萬元換取事主不作供,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判囚14個月,兩被告原各自面臨的煽惑猥褻罪和非法性交罪獲准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案情透露,事主曾在一通電話假裝同意收取10萬元,換取不指證其中一被告,惟事主當時把通話錄音;最終該錄音被呈交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