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推新三級指揮架構 稱分清職能增效率

【明報專訊】警方推出新警隊指揮架構,取代以往的「兩層」及「三層」指揮概念。日後不論行動性質和規模,總部均按「策略指揮」、「戰術指揮」及「行動指揮」三個職能,分配工作予總部、警區或分區等不同部門執行;有別於以往先決定需負責的部門後,再向各部門分配職能。有資深警員稱,近日經內部檢討後,認為以往的指揮概念易造成溝通混亂,相信新架構清晰劃分各級職能後,有助人員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