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醫院港鐵案 控方引Tg指被告認責 CCTV揭行蹤 手機有炸彈照 另擬悼周梓樂現場引爆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宗案件,5男3女包括一名入境處主任涉2020年初新冠病毒傳入香港期間在本地製造或策劃3次爆炸,8人否認「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受審。控方昨早讀出開案陳辭,指有被告曾製造炸彈,先後引爆放在羅湖港鐵站列車尾卡車廂內及明愛醫院廁所內的炸彈,他們亦擬趁市民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悼念墮樓身亡的周梓樂時引發爆炸;其間Telegram(Tg)頻道「九十二籤」發布帖文承認放置炸彈,要求封關以阻止「大量喪屍進城感染屠殺香港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