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塑滿月食肆走數 環署收43投訴 其中兩宗書面警告 限10天改善否則罰款

【明報專訊】首階段即棄塑膠餐具及其他膠產品法例的適應期上月21日結束,惟本報記者發現適應期結束後約一個月,仍見至少3間食店向堂食顧客提供不合規餐具,當中有店員指外賣顧客臨時「轉軚」改堂食;亦有食店負責人尚未知有何禁用餐具。環保署發言人昨表示,就下游的酒店和食肆,環保署過去一個月共接獲43宗有關投訴,並已向當中兩宗個案發出書面警告,倘10個工作天內不改善,便會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