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例第二案 控:被告將軍澳踩線 商炸彈加釘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宗案件,8人於2020年初新冠病毒傳入本港時涉製造或策劃3次爆炸,昨於高院進入第四天審訊。控方開案陳辭續稱,其中7人擬在悼念周梓樂的日子設壇立碑並引爆炸彈,行車紀錄儀片段顯示,次被告偕同他人於事前一晚到將軍澳「踩線」,他們疑討論在炸彈添加絲帽及釘。控方另指警方搜出共約1000公斤硝酸鉀,庭上由3名警員抬起一包至少30公斤的硝酸鉀,法官陳仲衡見狀問「安全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