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僱甲亢員工琴行賠14.3萬 官指歧視程度可屬中低級

【明報專訊】鋼琴教室一名女客戶服務主任於試用期被診斷患甲狀腺機能亢進症,其上司在她放病假期間稱「好難無限期等你」,並解僱她。女子今年初入稟區院,質疑僱主違反《殘疾歧視條例》,法庭早前裁定女子勝訴。法官昨下令僱主方賠償14.3萬元連利息及訟費,斥僱主一方未曾存檔抗辯書,亦無表示同意任何申索內容,令女子重溫不愉快事件,此舉瑣碎無聊,甚至是「惡意地利用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