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案警稱認出5被告 悼周梓樂放彈前同到公園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宗案件,8人於2020年初新冠疫情期間涉策劃3次爆炸,昨於高院第六天審訊。控方傳召證人供述明愛醫院及羅湖港鐵站的炸彈爆炸,而負責監視的警員匿名及在屏風後作供,他指接受訓示時用了3分鐘記住被告的容貌,於被告擬在周梓樂悼念活動引爆炸彈的前兩日晚上,他目睹其中5名被告先後到深水埗巴域街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