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第二案 警稱被告買假髮V煞面具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宗案件,8人涉於2020年初疫情期間策劃3次爆炸,包括擬於3月8日趁在將軍澳悼念周梓樂時引爆炸彈,昨於高院第10天審訊。控方繼續傳召警員講述事前一天被告行蹤,包括次被告李嘉濱由別人接載到將軍澳「踩線」,而第五被告楊怡斯準備易容用品。綜合監視警員證供,楊怡斯購買假髮和V煞面具後,與戴上粉紅色面罩的首被告何卓為會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