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國安法後沒再籲制裁 黎智英:原擬「獄中信」無發布

【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日報》公司涉勾結外國勢力案,昨天踏入第104日審訊。黎智英供稱國安法實施後他曾讀條文細節,得知要求制裁構成犯罪,他無再這樣做,否則「形同自殺」。黎確認批准管理他Twitter帳戶的李兆富請辭,而自己原先準備入獄後刊出的「獄中信」最終亦無發布,否認與他人在國安法後延續串謀犯罪協議。同時,黎接受外媒訪問時表明不是放棄為民主而戰,庭上則稱大可循非法途徑離港,但不想這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