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買起違法事感覺」 大罰款不可免拆僭建物

【明報專訊】發展局建議修訂《建築物條例》,提高不遵辦樓宇檢驗及修葺命令、嚴重僭建物不遵辦清拆令等刑罰。有立法會議員昨向局方提問可否以繳交大額罰款,容許沒安全風險、不影響外觀,而業主又願定期檢查安全的非嚴重僭建物避過清拆;發展局長甯漢豪表明不建議這樣做,強調不想給下一代覺得用錢可「買起」違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