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於高等法院踏入第22日審訊。辯方續盤問偵緝警員,指警員在警署內以被告李嘉濱的女友安危威脅、逼使其作出招認。警員否認。辯方又指,警員稱在閉路電視中認出李嘉濱,但卻對李戴着黑框眼鏡這點避而不談,是因為不想讓法庭和陪審團知道,他是憑眼鏡去辨認身份。警員不同意,重申自己透過其步姿、「呈V字型眼眉」和衣着去認出李嘉濱。
被告李嘉濱代表大律師朱寶田今續盤問偵緝警員温文鏡。辯方指,温在李嘉濱被捕及帶到旺角警署後,曾在接見室內與警長陳國威以李嘉濱女友的安危作威脅,逼使李嘉濱招認及配合他們進行警誡錄影會面。温否認。
辯方指被告衣着「行出街比比皆是」
辯方續指,温早前供稱在明愛醫院閉路電視片段認出李嘉濱,但温卻對片中人戴着黑色粗框眼鏡這點避而不談。温稱自己沒有避而不談,但這點並非他辨認李嘉濱的根據。辯方指,片中男子看上來20多歲、中等身材及戴黑色粗框眼鏡,其衣着「行出街比比皆是」。温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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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