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案警稱曾為涉案手機充電 無資料傳輸功能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策劃3次爆炸,昨在高等法院踏入第30天審訊。網罪科警長供稱擔心被告的手機電源耗盡,曾經連接充電器充電,又稱充電器不設資料傳輸功能,不會影響手機內資料。辯方要求警長在庭上開啟該手機,惟手機電力不足。法官遂指示警長替手機充電,並提醒要用沒有傳輸功能的充電器;警長一度發笑,法官稱「唔好笑,講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