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違契上訴 律政司指黎利用公司犯案 官關注原審時無提出同樣觀點
【明報專訊】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正受審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另因與前行政總監黃偉強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力高顧問租用將軍澳工業邨處所,2022年被裁定欺詐罪成,黎被判監5年9個月,黃判監1年9個月,已服刑完畢。二人不服定罪及刑期申請上訴許可,聆訊昨在高院續。律政司一方指,黎智英是蘋果印刷的主事者和力高的擁有人,質疑黎利用公司作為犯案工具。法官關注此觀點在原審時無提出,律政司一方承認無直接提出。3名上訴庭法官已聽取各方陳辭,將在6個月內頒下判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