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結案撤無罪裁決 學生被拒終院上訴

【明報專訊】男學生被指於2019年11月12日在荃灣參與示威,被控非法集結及違反《禁蒙面法》罪,經審訊後罪名不成立。律政司早前提出案件呈述上訴得直,高等法院頒令撤銷無罪裁決,將案件發還原審處理。男生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證明書,高院昨開庭審理,法官認為案件涉及破壞社會安寧,「唔係講緊超市偷一粒糖或者朱古力」,應以終院訂下的法律原則審理,遂拒發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