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父青年判無限期醫院令 官:接受治療非懲罰

【明報專訊】患有偏狂型精神分裂症的無業男子,因懷疑父親冤枉自己偷鄰居底褲,在元朗村屋內持菜刀劈向父親。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在高等法院被判處無限期醫院令。法官指本案是最嚴重的傷人案,判醫院令可以保障被告,亦有助保障社會大眾。被告聞判大喊不願意接受醫院令,法官稱為了被告福祉着想,他應接受治療,而非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