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電詐園-習式“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展台?
近日,中國演員王星遭海外電詐綁架事件,引發人們對中國人有組織大規模海外詐騙綁架強迫勞工販賣人口活摘器官等罪行的廣泛關注。財新官網微博發帖指出,根據聯合國人權辦公室2023年8月發布的報告,東南亞有數十萬詐騙員工,僅緬甸、束埔寨兩國就有22萬人之多。這裡面絕大多數都是中國公民或者華人,他們中的大多數又是被綁架或者強追從事這些活動的。另據泰國警方發布的報告,每年約有7萬中國公民或東南亞華人,被各種人口買賣渠道綁架販賣到緬甸。這個數字是觸目驚心的,不管是22萬,還是每年7萬,都已經相當於現代社會中一場大規模的戰爭所損失的人口,中國公民已經成為非戰爭恐怖行為的最大受害群體。這應該引起國家的重視,刻不容緩採取行動,解救這些受害者。但在提出對策之前應該首先弄清這種現象是怎麼出現的,我們需要反思:為何全球第二強國的公民成為最大受害對象,而不是韓國人、日本人希臘人、阿根廷人?這種為中國人“量身打造”的恐怖生態(系統)到底是因何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