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權註冊制擬後年推 不再需保管舊契 「強制更正」規則倡廢 欺詐案不知情買家業權獲保障

【明報專訊】發展局擬今年3月向立法會提交《業權及土地的註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分階段將土地註冊制度由現行的契約註冊轉至業權註冊制度,透過規定在業權註冊紀錄註冊為擁有人者,將獲承認為真正擁有人,並毋須再保管過往業權文件,免卻律師調查業權,預計2027年上半年實施「新土地先行」方案。為達至業權明確的政策目標,當局建議廢除「強制更正」規則,在涉及欺詐個案時,已付出有值代價並管有物業的真誠及不知情買家,可享有不可推翻的業權,未能收回物業的不知情前擁有人則可獲彌償基金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