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償基金自負盈虧 每宗易手徵0.014%

【明報專訊】當局建議在業權註冊制度下成立土地業權彌償基金,彌償因欺詐而喪失土地權益者。基金會以自負盈虧原則營運,經費來自註冊物業轉移的徵費,日後每宗物業轉移的代價款額徵費率為0.014%,即買家每付100萬元便要向基金供款140元。政府會為基金提供一筆1.5億元備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