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案檢控官沒遵通知驗露台罰1500

【明報專訊】「屠龍小隊案」外聘主控官、大律師周凱靈沒有遵從屋宇署通知檢驗單位露台。她承認「沒有遵從通知」的傳票控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判罰款1500元。周凱靈表示,雖然樓契圖則包括露台,實際上從未興建露台,其家人於1960年代買樓,「點解有呢個情形發生,我都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