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離港3年兼轉租 靠舉報始揭 另一宗17年未報物業抽查方露饀 申訴署促增懲濫用

【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發表有關政府打擊濫用公屋資源工作的主動調查報告,揭露有公屋戶離港逾3年及違規轉租單位,經網上舉報後始被揭發;亦有公屋戶17年內未申報物業及收入,只靠隨機抽查才發現。申訴專員陳積志稱,即使有公屋戶轉租單位牟利,或於單位作不法行為如存放私煙、開賭及藏毒,最嚴重後果只是交回單位、5年內不可申請公屋,冀房委會及房協認真檢討如何更有效懲罰濫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