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熱搜:港較內地寬鬆 只4種狗禁入口繁殖

【明報專訊】香港養狗限制較內地寬鬆,根據香港法例第167章《危險狗隻規例》於2000年實施的規定,只有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巴西非拉狗及阿根廷杜告狗4類格鬥狗,以及該4個品種的任何混種狗不得入口香港和禁止繁殖。至於現存的格鬥狗,以及因例如有無故傷人紀錄而被裁判官裁定為「已知危險狗隻」的,規例則要求必須絕育,在公眾地方必須戴上口罩及特定頸圈,用不超過1.5米長的狗帶牽引,違反規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