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Mo索償 僱主公司無人應訊

【明報專訊】於2022年7月男團Mirror演唱會墜屏幕事故中嚴重受傷的舞蹈員李啟言(阿Mo),去年2月入稟向僱主「舞館有限公司」申請僱員補償,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作指示聆訊,舞館一方缺席。法官羅麗萍將案押後至7月4日再訊,以待舞館一方呈交誓章,舞館須詳細解釋事故當天的僱員保險事項,又頒下「限時履行命令」(unless order),若舞館一方未能在42日內抗辯,法庭會判斷責任誰屬及進入賠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