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不獲1/3減刑 串謀煽動分裂囚5年男子上訴

【明報專訊】被指為「香港獨立黨」主席的教師黃煡聰,於網上發帖主張外國派軍入侵香港,去年在區域法院承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分裂國家罪,被判監5年,受制於國安法訂立的刑罰等級,不獲全數三分之一的認罪刑期扣減。黃早前就刑期提出上訴,案件昨在上訴庭聆訊。上訴方力陳,黃承認的控罪實為串謀罪,法庭判刑時不應強制套用《港區國安法》刑罰等級;律政司一方則認為判刑受該刑罰等級所限。上訴庭將於6個月內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