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vs. 白衣人案 官對非白衣人處境描述不一

【明報專訊】7.21元朗站大堂內發生兩宗暴動,昨日案件屬非白衣人暴動;兩案發生於同一時空下,審訊時情况大相逕庭,在白衣人案中出現「無警員作供」,非白衣人案雖有警員證供,但目擊證人只得一名;兩名主審法官對於閘內者或稱黑衣人的處境有不一樣的描述。翻查資料,警方就7.21元朗事件共拘控22人,定罪白衣人刑期介乎3年半至7年,非白衣人刑期介乎兩年1個月至3年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