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二案專家證人:兩單位檢炸藥原材料 分別用作製彈倉儲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初策劃3次爆炸,昨在高院第61天審訊。隸屬警方爆炸品處理課的專家證人供稱,在涉案兩個單位發現TATP粉末、內有低性能炸藥「閃粉」的玻璃樽,以及通渠水,相信一單位用來製造炸藥,另一單位是原材料儲存倉。辯方問通渠水除了製造炸彈,會否有其他用途,法官陳仲衡斥「審到第幾日,你居然問呢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