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記者庭外遭警撞 投訴課:無過錯

【明報專訊】2023年立場新聞案審訊期間,《明報》時任法庭記者在區域法院停車場採訪及拍攝主控官時,遭案件主管小隊的警員以粗言辱罵並兩度撞開,事主之後向警方投訴警察課投訴。事隔兩年,投訴警察課將涉粗言辱罵及兩度碰撞的指控分別列作「無法證實」及「並無過錯」。事主譚小姐表示對結果失望,已提出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