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攝法院上載小紅書 青年罰4000

【明報專訊】30歲男子去年8月到東區裁判法院處理其任職公司的傳票案件時,在法院大樓內拍攝並上傳至社交平台「小紅書」,遭網民舉報,被票控「在法庭內攝影等」共兩罪。被告昨於東區裁判法院認罪,求情稱已因此案失業多月,意識到錯誤,暫委裁判官朱仲強判其罰​​款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