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部門開支調整否 政府:工作不受干涉不公開

【明報專訊】港府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於2020年撥出80億元作國安開支「未來數年」專款;前年再增撥50億元,但無再提及預計使用年期。財政司下令各政府部門4個年度累計削減7%經常開支,對於國安部門開支有否調整,政府發言人回覆查詢,除引述《港區國安法》第19條,另引述《港區國安法》第14條,指特區國安委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故不會進一步披露專門款項細節。保安局亦無正面回應是否受影響,引述《港區國安法》第19條,稱按國安法,財政司長撥出專門款項支付維護國安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制,「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