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本週判定 蘋果與Meta的業務行為違反《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分別處以5億及2億歐元罰款。
這是 歐盟2024年3月啟動 對蘋果、Google和Meta是否未遵守數位市場法的調查後的結果。此時正值川普對各國宣佈實行高關税,引發是否為歐盟報復的聯想。
歐盟認定蘋果App Store的限制引導條款(anti-steering provisions)違反DMA。DMA下,應用程式開發商應該要能免費告知客户App Store以外的其他服務選擇,並導引其前往付費。歐盟調查後認定蘋果以「限制引導條款」施加種種限制,剝奪開發商這類自由,iPhone或iPad消費者也無法享受到更便宜的其他服務,違反了DMA規定。
歐盟處以蘋果5億歐元罰款之外,也要求蘋果移除技術和商業性限制引導手法,未來也不得再犯。 歐盟去年3月 已經就限制引導條款罰款蘋果18.2億歐元。
在Meta方面,歐盟認定其「不同意就付錢」的廣告模式違反DMA規定。Meta於2023年11月推出了「不同意就付錢(Consent or Pay)」廣告模式,歐盟的Facebook和Instagram(IG)用户如果不想支付每月訂閲式免廣告服務,就必須同意Meta匯整其個資以提供個人化廣告。歐盟指出,這種模型未提供「較不個人化」的服務版,也不給用户行使匯整個資的同意權,違反DMA對守門人(gatekeeper)的規定。
在和歐盟數次交涉後,2024年11月Meta推出另一種提供個人化廣告的免費服務。歐盟目前正在評估,並要求Meta提交新廣告模式的影響證據。歐盟考量Meta違法情事的嚴重性,Meta的自我矯正行為以及違法時間僅一年,將罰款減至2億歐元。
此外, 去年3月Meta要求 將Facebook Marketplace從DMA守門人規定適用範圍移除,考量該平台企業用户不足1萬家,歐盟同意Facebook Marketplace不再具備守門人地位。
蘋果説遭到歐盟特別針對,且其決定將不利用户的隱私與安全、迫使其科技免費開放使用。Meta全球公共事務長Joel Kaplan則説歐盟雙重標準,試圖阻撓成功的美國企業,允許中國和歐洲公司特別待遇。兩公司皆表示將上訴。
或許還會有美國科技巨擘遭罰。Google和微軟,也分別因搜尋偏袒自家服務,以及 綑綁Teams和Windows ,正遭到歐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