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snote判決的四大感嘆:為什麼是拿法規沿革出來吵?「爬蟲」到底行不行?

法官引用了最高法院的見解:「就資料之選擇而言,如編輯者予以衡量、判斷,非機械式的擇取,通常即得表現其創作性」,因此認定「法規沿革」符合著作權法所保護「就資料之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的「編輯著作」。 問題在於,「辛不辛苦」跟「是不是機械式、有沒有創作性」是兩回事。問ChatGPT最知道了,因為它編寫一筆「法規沿革」絕對不用7分鐘,編寫「98068筆」的「535665次」要幾分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