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令不等於24小時維安,這種「介入性」司法很考驗專業、網絡與資源

家暴防治法成效檢討:通報數增加反映標準放寬與社會變遷。美國經驗顯示,除了修法,更需強化國家資源中心、賦予法院更大權限。台灣亦應重視動態風險評估、跨系統合作,並以滾動式調整制度設計,才能及時介入,防範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