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鄭正鈐為選舉借錢,二審判要還1357萬

立委鄭正鈐因積欠鐘姓女子款項遭提告。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鄭正鈐借款1357萬2300元,判決如數償還,可上訴。一審判還1500萬元,二審酌減金額。鄭正鈐稱雙方對財務認知不同,但法院根據證據認定借貸關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