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念祖《法治東西談》:法官應該「有罪推定」還是「無罪推定」?

世間哪有智通神靈的包公?刑求的對象是不是犯罪者,還不知道,可是「箠楚之下,何求不得?」刑求得到被刑求者的自白,那是榨取逼迫的結果,怎能當作可信的證據?不但證明力可疑,而且還會產生惡劣的影響。